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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3)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3月20日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院长 吕兴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我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以深入创建“公信法院”为载体,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埋头实干,开拓创新,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忠诚履行法律职责,全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共受理各类案件3696件,审执结3082件,标的额8.62亿元。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坚持严打方针和宽严相济政策,审结刑事案件244件,判处罪犯348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2人。严惩故意伤害、抢劫、抢夺等暴力型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妥善审理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案件,慎重研究法律适用,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坚决惩治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9件14人;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形势,开展“醉驾”犯罪专项打击活动;加大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受理此类案件69件,调解31件;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件18人;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区矫正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

  妥善化解民事纠纷,营造和谐社会环境。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努力化解各类民事纠纷。受理民事案件1493件,审结1376件,其中调解撤诉852件,调撤率63.8%。依法审结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土地承包纠纷等案件778件,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美、社区和谐;审结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等纠纷476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1900余万元,最大限度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82件,保护劳动者及企业的切身利益;加强民间借贷纠纷的审理,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共审结286件,标的额1.15亿元;注重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实行“三级调解”制度,对疑难复杂案件由承办人、庭长、分管院长三级调解,有效预防了3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能动开展商事审判,保障经济持续发展。认真分析研判经济运行态势,不断强化服务保障意识,坚持能动司法,高效审结买卖、承揽、运输、借款、保险等商事案件721件。坚持依法有序,兼顾各方利益,妥善审理好企业破产案件,尽最大可能盘活企业资产,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完善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制度,深入重点企业调研11次,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有效维护金融秩序和安全,审结金融纠纷160件,标的额2.15亿元;注重职能延伸,密切关注可能危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风险,及时提出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着力化解行政争议,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行政案件协调解决机制,致力通过和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增进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审结行政案件63件(含上级法院指定审理外区县案件),当事人自愿撤回起诉48件,和解率达76.2%。强力支持依法行政,执结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的非诉执行案件186件。实行非诉执行案件审查听证制度,保障当事人对案件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共举行审查听证会120余次。开展行政诉讼“白皮书”和定期通报工作,共同推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确保合法权益兑现。以“实际执行”为目标,在提高实际执结率上下功夫,案件全部执结的有492件,部分执结的有712件。依法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加大对拒不执行的处罚力度,一年来共拘传43人、拘留17人、搜查12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部门1件。不断创新执行机制,将首批23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统一上网向社会公布。加强与银行、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联动制约机制,形成执行合力。集中开展维护金融秩序暨涉农商行案件、涉党政机关案件、涉民生案件等专项行动,为全区金融机构有效保全和执行款项9000余万元,化解党政机关债务14件,执结校车事故等涉民生案310件。设立执行联络员,开通24小时执行热线,非工作时间段处理紧急情况18起。

  二、牢牢坚持群众路线,切实增强司法为民实际效果

  加强诉讼窗口建设,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健全“一站式”服务功能,加强诉讼指导、咨询查询、判后答疑等工作,规范法官接待行为,打造文明窗口;开辟“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及追索赡养费等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加大司法救助,为各类弱势困难群体减、缓、免诉讼费46.5万元;设置电子触摸屏,公示诉讼交费、诉讼流程,细化诉讼权利义务、举证责任、诉讼风险、保全事项、申请执行等告知工作,随案发放《便民联系卡》等材料,让当事人了解法院工作流程,方便诉讼。今年立案信访窗口共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00余人(次),发放诉讼指导材料9000余份,确保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

  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开通院长信箱、监督电话,加强与周村民声网的沟通协调,第一时间回应人民群众、当事人、网民对法院的关注,来信21件、留言33条全部办理落实;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和普遍关心的纠纷,主动、及时、全面、客观的公开相关情况,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扎实开展“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机关干部联系群众”活动,走进学校、企业、机关、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36场次,结对联系群众,发放联系卡2000余张,设身处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满足群众需求。开展“接地气”大讨论大实践活动,教育干警时刻把群众放在心上、当做亲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法官便民工作站、社区联系点、司法联络员等便民服务功能,因地制宜开展节假日预约办案、网上办案、巡回审判,到社区、村居就地审理案件120余件;选出40名法官担任辖区网格调解员,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70余人(次),排查矛盾隐患85件,就地化解纠纷22件;建立小额诉讼速裁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小额财产性案件,即时立案、当日送达、就地审判,减轻当事人诉累;保障当事人诉权,为聋哑当事人、少数民族当事人聘请翻译,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人15人(次)。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在区级以上发表普法稿件128篇。

  三、深化工作机制改革,着力构建案件管理、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创新“四三”工作机制,即深化“质量、效率、创新”三个重点,提升“纪律、作风、能力”三项软实力,构建“廉政、安全、信访”三个防范体系,突出“审判流程、执行管理、执法规范化”三大项目建设。

  深化“质量、效率、创新”工作重点,严格公正高效司法。建立审判质量控制体系,加大案件动态监控和评查力度,实行周调度、月总结、季清理;坚持发改案件分析研判、审判质效每月评析,完善业绩考核办法,严格责任追究;强化类案监督指导,统一裁判尺度和法律适用;完善立案调解和繁简分流制度,优化审判资源。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结合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推进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与镇办司法所、村(居)委、特邀调解员联合化解32起疑难复杂案件。

  提升“纪律、作风、能力”软实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坚持以党建带队建,认真开展政治纪律集中教育,引导干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判纪律;扎实开展“党的宗旨、群众观念”学习教育、“效能亮剑”专项活动,坚决反对“四风”,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工作日无例外禁酒制度,采取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有效遏制工作作风不实、工作中不作为或慢作为的现象;构建“四位一体”队伍培养模式,配齐配强中层干部,推行大轮岗制度,实现领导班子的领导能力、中层负责人的执行力、普通干警的司法能力、其他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全面提升。邀请省市法院专家授课5次,开展庭审观摩42次,组织裁判文书和案例评选等活动,在市级以上获奖25篇,其中国家级1篇。与山东理工大学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提升审判工作水平。

  筑牢“廉政、安全、信访”防范体系,夯实公正办案基础。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发放《法官拒礼、拒请、拒托提示手册》,认真开展“清理法院干警违规参与经营性活动”、会员卡清退及违规使用警车专项治理活动,严格执行升学宴专项报告制度;加强司法警察实战训练和规范化建设,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严格执行办公区、审判区、接待区“三区分开”、来访人员登记、当事人安检制度,确保涉诉群众、干警人身安全和办公场所的安全;畅通信访渠道,坚持院长接访制,做到有访必接、来信必复、处理及时。建立风险评估、情况通报、案件终结等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

  推进“流程管理、执行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强力推进流程管理。将立案、审判、执行以及鉴定、评估、拍卖、信访等均纳入流程管理,建立起“系统控制、节点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审判管理模式;强力推进执行管理。加强立、审、执衔接配合,加大财产保全力度,提高案件调撤率,充实执行力量,加大三处人民法庭执行案件数量。规范执行流程,加大财产调查、执行公开、财产过付等环节的监督调控,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诉讼引导,制定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9类案件的立案条件及证据要求;优化审判职权,制定关于法律文书签名、对外委托等规范性文件,确保审判活动有序进行;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改造升级院局域网络,实现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电子证据当庭展示、庭审记录同步显示。

  四、自觉接受领导监督,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司法民主

  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案件主动向人大报告,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2013年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审议了法院执行工作的报告。邀请21名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5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不断完善干警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收集并回应各项意见建议31条。

  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广泛接受各界监督。认真落实“庭审旁听、庭审直播、公开听证、人民陪审、民意沟通”五项制度,定期举办“法院开放日”,邀请人民监督员及新闻媒体旁听庭审。发放“案件回访卡”,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新选任56名人民陪审员,全年陪审案件328件。认真对待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律师作用的发挥,自觉接受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

  2013年,我院相继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先进集体等8项集体荣誉,11个内设机构、40余人(次)受到最高院、省市法院、市区党委政府的表彰。

  借此机会,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向多年来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与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矛盾多发复杂,审判难度增大,法院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执行难”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涉诉矛盾化解压力依然较大;三是法官队伍整体素质与新时期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个别法官群众观念不强,司法作风不实,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加以解决。

  2014年,区法院将按照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法治建设和司法审判工作的新要求,认真贯彻区委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落实区人大相关决议,牢牢把握法院工作主题,主动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努力为建设“富而强、精而美”的幸福周村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具体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准确把握形势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法院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强化宗旨意识,坚持群众路线,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推进“司法公开、司法民主”阳光工程。积极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方位展示法院工作。加大司法民主力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丰富司法民主的形式和内容。三是提升“司法能力、纪律作风”基础保障。加大教育培训和指导力度,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坚持不懈抓好司法廉洁建设,严格纪律要求,改进司法作风,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四是搭建“流程管理、绩效考核”有效平台。细化流程管理,创新考评机制,构建规范具体、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的管理制度和评价体系,全面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五是健全“内部监督、外部监督”长效机制。实行“分级负责”,把内部监督贯穿于案件质量评查、效率监控等审执活动全过程。拓宽外部监督渠道,自觉主动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六是树立“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科学理念。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干警理想信念。推动落实职业保障,丰富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尽可能缓解“案多人少”带来的身心压力,大力弘扬执法如山、勇于奉献、不畏艰辛、奋发有为的职业精神。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定信心,创新实干,不断提高“公信法院”创建水平,为建设“富而强、精而美”的幸福周村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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