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向案外人发放公示
案号:(2025)鲁0304执94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鑫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博山分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经济开发区房家庄社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4MA3EQYA46R。
法定代表人:陆莹,经理。
被执行人:淄博市博山区市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中心路5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3044932250553。
法定代表人:陈杰,主任
案外人:李富勇。
与案件关系:李富勇系申请执行人代理人。
发放原因:申请执行人申请。
公示期限3日:自2025年4月27日至4月30日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异议提交联系方式:电话0533-4987960。
书面材料邮寄地址:淄博市博山区西过境路317号
特别提示:主张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应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