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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法院:“结案审批”与“流程跟踪” ——“双刃齐出”提升管理质效
  • 作者:肥城市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8日

 

  今年以来,肥城法院深入开展“管理深化年”活动,不断探索审判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增建了庭长结案审批与流程跟踪管理两项机制,突出庭长与案件各节点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有效解决了审判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制度建立以来,案件审理周期平均缩短4.5天,9月份,案件发改率同比下降0.3%,卷宗瑕疵环比减少32.8%。

  “庭长把关”提质效。针对审判业务管理系统中“案件审理”和“案件审结”两个节点衔接不畅,结案随意性较大,庭长审判管理职能弱化等问题,在两个节点之间设置了“结案审批”节点,明确庭长管控职责,制定《案件信息录入管理规定》,规定案件承办人在结案证明材料齐备后的2日内必须将“案件评查”节点之前所有的案件信息、裁判文书、电子卷宗等录入、上传、扫描至审判业务管理系统,提交庭长“结案审批”。庭长对提交的结案信息负责全面审查,对不符合结案要求的退回案件承办人补正;对符合结案要求的予以结案审批并提交下一环节。

  “卷过留名”定责任。建立流程跟踪工作机制,制定《审判流程管理跟踪表》,随案附卷,在立案、收卷、庭长分案、结案审批、结案卷宗审核、信息录入审核、评查等10处节点设置审签项目,要求各节点相关责任人员(庭长、主审法官、书记员、其他辅助人员)严格把关本节点项目,确定无误后签字附卷,随案传递。每个节点清晰显示本阶段责任人员及提交下一节点的时间,为责任倒查提供了依据,有效地督促了各节点负责人提高办事效率,完善卷宗信息,有力地解决了案件从立案到卷宗归档过程中“空闲沉睡”时间过长,审限变更管理混乱,结案卷宗瑕疵多发,倒追责任推诿扯皮、难以定责等困扰法院审判管理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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