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鲁0202执恢26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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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17日 | ||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鲁0202执恢26号 青岛百高开太实业有限公司、青岛颐荷商务酒店有限公司、王元、李杰: 关于本院执行的(2024)鲁0202执恢26号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申请执行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百高开太实业有限公司、青岛颐荷商务酒店有限公司、王元、李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4)南商初字第7050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24)鲁0202执恢26号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该通知书责令你们履行本院作出的(2014)南商初字第7050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申报你们的财产情况;二、(2015)南执字第43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青岛颐荷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名下提供抵押的位于青岛市崂山区麦岛路1号乙9号楼2单元202户房产。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对执行裁定书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提交证据材料。 二○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案 号:(2024)鲁0202执恢26号 承办法官:肖文 电话:0532-80880719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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