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鲁0202执3643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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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12日 | ||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鲁0202执3643号 李文乔、谭春华: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杨毅华、张志美与被执行人李文乔、谭春华债权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02执3643号执行裁定书,上述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谭春华名下的青岛市李沧区临汾路148号3号楼1单元702户房产。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我院提交该房产的书面议价申请,逾期本院将对上述财产依法进行委托评估,并在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532/08)或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ifa.jd.com/1863)进行公开拍卖。如申请唯一住房补助,需于上述裁定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承办法官:张林 田太武 电话: 80880902 80880919 本院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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