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临沭县人民法院特选取2起典型案例进行发布,以引导商家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有序的消费环境。一起看看吧!
案例1
“全新机”变“翻新机”,商家退一赔一
王某与某科技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王某在某电商平台上的一家专卖店内,网购一款品牌手机,专卖店称该手机是“原装正品、256G硬盘内存”,店铺客服也明确表示手机系“未激活的全新机、原装机,并未扩容”。王某使用该手机不久后出现卡顿现象,遂在某检验APP进行检测,显示该手机硬盘数据被修改,为二手翻新扩容机。王某与专卖店多次协商赔偿问题均未果,遂将该专卖店经营者某科技公司诉至临沭县人民法院,要求该科技公司返还购机款并按购机款的一倍赔偿损失。
裁判结果
临沭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科技公司将涉案手机激活,并将硬盘内存由64G扩容至256G,后将该手机以全新机、256G硬盘内存的规格出售给王某,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应根据法律规定赔偿王某的经济损失。故判决该科技公司退还王某货款2899元,并赔偿王某经济损失2899元,共计5798元。
典型意义
商家隐瞒商品基本信息并作虚假宣传,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本案中,科技公司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以“翻新机”冒充“全新机”,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判决科技公司退还购机款并赔偿一倍损失,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促使商家依法诚信经营,共同营造安全放心、公平有序的网络消费环境。
案例2
千元名表为假货,商家退款又赔偿
袁某与某贸易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1年年底,袁某在某电商平台促销活动中,看中了某手表专营店售卖的一款名牌手表,因该款手表价格比官方网站上售卖的便宜,且店家也承诺 “假一赔十”,袁某遂放心下单,花费3千元购买该款手表。收到货后,袁某为验证手表真伪,委托某检验认证机构对该手表进行鉴定,鉴定结论显示该手表不符合制造商公示的技术信息和工艺特征。袁某向商家索赔无果后,将某贸易公司诉至临沭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经法院调解,被告某贸易公司主动退还原告袁某购货款,并向原告支付赔偿款,共计10000元。
典型意义
近年来,网络购物日渐成为消费者喜爱的消费方式,但个别不法商家打着打折特卖、“假一赔十”等幌子,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赚取高额差价,这不仅侵害消费者权益,而且严重扰乱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本案中,某贸易公司为取信消费者、促进销售,在其商品宣传页中明确写明“假一赔十”,属其单方自愿向不特定的消费者群体作出的承诺,该承诺由商家自愿作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该承诺有效。贸易公司销售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商品,且袁某要求其承担“假一赔十”责任时,贸易公司应当按照“假一赔十”的承诺履行义务。法院通过调解,既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有助于规范商家诚信经营,净化网络购物环境。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临沭县人民法院特选取2起典型案例进行发布,以引导商家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有序的消费环境。一起看看吧!
案例1
“全新机”变“翻新机”,商家退一赔一
王某与某科技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王某在某电商平台上的一家专卖店内,网购一款品牌手机,专卖店称该手机是“原装正品、256G硬盘内存”,店铺客服也明确表示手机系“未激活的全新机、原装机,并未扩容”。王某使用该手机不久后出现卡顿现象,遂在某检验APP进行检测,显示该手机硬盘数据被修改,为二手翻新扩容机。王某与专卖店多次协商赔偿问题均未果,遂将该专卖店经营者某科技公司诉至临沭县人民法院,要求该科技公司返还购机款并按购机款的一倍赔偿损失。
裁判结果
临沭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科技公司将涉案手机激活,并将硬盘内存由64G扩容至256G,后将该手机以全新机、256G硬盘内存的规格出售给王某,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应根据法律规定赔偿王某的经济损失。故判决该科技公司退还王某货款2899元,并赔偿王某经济损失2899元,共计5798元。
典型意义
商家隐瞒商品基本信息并作虚假宣传,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本案中,科技公司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以“翻新机”冒充“全新机”,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判决科技公司退还购机款并赔偿一倍损失,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促使商家依法诚信经营,共同营造安全放心、公平有序的网络消费环境。
案例2
千元名表为假货,商家退款又赔偿
袁某与某贸易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1年年底,袁某在某电商平台促销活动中,看中了某手表专营店售卖的一款名牌手表,因该款手表价格比官方网站上售卖的便宜,且店家也承诺 “假一赔十”,袁某遂放心下单,花费3千元购买该款手表。收到货后,袁某为验证手表真伪,委托某检验认证机构对该手表进行鉴定,鉴定结论显示该手表不符合制造商公示的技术信息和工艺特征。袁某向商家索赔无果后,将某贸易公司诉至临沭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经法院调解,被告某贸易公司主动退还原告袁某购货款,并向原告支付赔偿款,共计10000元。
典型意义
近年来,网络购物日渐成为消费者喜爱的消费方式,但个别不法商家打着打折特卖、“假一赔十”等幌子,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赚取高额差价,这不仅侵害消费者权益,而且严重扰乱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本案中,某贸易公司为取信消费者、促进销售,在其商品宣传页中明确写明“假一赔十”,属其单方自愿向不特定的消费者群体作出的承诺,该承诺由商家自愿作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该承诺有效。贸易公司销售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商品,且袁某要求其承担“假一赔十”责任时,贸易公司应当按照“假一赔十”的承诺履行义务。法院通过调解,既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有助于规范商家诚信经营,净化网络购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