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山东:法庭搬到群众客厅里 鱼城法庭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8月17日 | ||
中国网新山东8月13日讯 “感谢你们,感谢你们能来我家里开庭。就用两天时间就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日前,一场特殊的庭审在山东省鱼台县王庙镇袁庄村被害人家属陈茂晨(化名)家的客厅里进行,法官、代理人、当事人、书记员围坐在小小的茶几周围,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工作,最终顺利结案。陈茂晨激动地握着鱼台县人民法院鱼城人民法庭法官的手连连道谢。 事情回到2019年6月,陈茂晨的父亲陈大叔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严重,2020年7月,经鉴定评定为一级伤残,符合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的特征。陈茂晨于2020年9月向鱼城人民法庭申请宣告其父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处理交通事故急需相关的法律认定,案件需要开庭审理,但陈茂晨家中仅有其与母亲二个人,还要照看处于植物人状态的父亲,出庭面临一定的困难。法庭法官得知陈茂晨家中相关情况后,为了尽快解决他们的难题,在征得陈茂晨同意后,第二天将审判庭搬到了其家中,在客厅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当天下午,即将制作好的判决书送达到陈茂晨手中,这才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处在司法为民的最前沿、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 鱼台县人民法院鱼城人民法庭位于鱼台县西南部,承担着鱼城镇、李阁镇、王庙镇三个乡镇民事案件的审理任务。近年来,该庭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每个感受高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根植基层、贴近群众、了解民情的优势,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先后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五化法庭”、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8年-2020年,鱼城人民法庭结案率为84.15%、92.15%、89.20%,息诉率为95%、88.19%、93.63%,调解率为36.67%、42.03%、40.76%,人均办案数为300、364、314,平均办案周期为57.85、58.97、48.54。 宅基纠纷亲兄弟反目成仇 法官耐心调解化解恩怨 鱼城人民法庭在工作中,注重审判质效,强化纠纷化解,抓住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审理中调解各个环节,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事件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鱼城镇杨楼村有一对七十多岁的亲兄弟,因房屋和宅基产生纠纷,矛盾激化,两家由争执发展到对骂、殴斗,一致闹到派出所。 鱼城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多次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从当事人的年龄法庭推断兄弟俩成长过程中一定共同经历了不少磨难,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原、被告回忆自小到大血浓于水的手足之情,当事人由情绪激动到沉默不语,法庭趁热打铁,及时拿出调解方案,双方欣然接受,尽释前嫌。 安装太阳能光伏板引发矛盾 专业化解物权纠纷破僵局 业务知识作为法律人的血液,需要时时刻刻补充。在一起相邻采光、日照纠纷一案中,承办法官大胆适用公平原则,依法判决,解决了原告的困境,原告多次对法庭表达感谢。 本案中,原被告系同村前后邻居,被告在自家房屋上安装了太阳能光伏板设备,导致原告整个庭院没有日照,主房日照不足。原告要求被告拆除,经村镇多次调解未果。在案件审理中,经法庭委托相关机构鉴定:大寒日当天8:00-16:00,原告北屋光照最长享受时间,太阳能光伏板安装前4小时53分,安装后3小时49分;庭院光照最长享受时间,安装前6小时45分,安装后1小时36分。 我国对农村相邻日照没有法律规定,仅有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城市居住规划设计规范》,规定了大寒日的两小时的光照时间,符合城市居住标准。但被告安装的太阳能光伏板设备,确对原告的日照产生了较大影响。在我国农村,院落也是居住人的重要生活场所,居住人往往利用院落,进行种植、凉晒、存放等基本生活行为,现在原告的院落在冬天基本无日照,将会严重影响原告的生活质量。而被告安装太阳能光伏板设备并非生产生活所必须,而是用于经营营利,但其营利却是建立在牺牲邻居生活利益的基础上,显然有违公平合理之原则。据此,鱼城人民法庭大胆适用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判决被告十日内拆除案涉太阳能光伏板设备。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法律条款是僵硬的、冰冷的,审判实践中的法官是人性的、温情的,是司法为民的真实写照。鱼城法庭全体干警在司法实践活动中想当事人之所想,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让群众感受到服务就在身边,切实打通便民诉讼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下一步,鱼城人民法庭将继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维护好基层法庭是人民法院最直接服务人民群众、零距离地接触老百姓的前端服务窗口形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通讯员 周一 张乐乐) |
||
|
||
【关闭】 | ||
|
||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吴泰闸路7号 邮编:27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