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焦裕禄式的好法官
作者:刘鑫
著名诗人臧克家在纪念鲁迅逝世13周年时,曾写过这样一首诗,“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六十多年过去了,这首诗所表达的对先烈的哀思和缅怀之情,却依然感动着我们每一个人。因为,我们都深深地明白,无论时代如何变迁,英雄是永生的,英雄所代表的牺牲和奉献精神亦是永生的,生命虽可失,精神永不倒。
的确,正如诗中所说:“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百十年来,无数的革命先贤用青春和热血,甚至用生命在诠释着这种伟大。而其中,曾经的兰考县委书记--焦裕禄同志,用他实实在在的行动,为这句话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有人这样描述焦裕禄同志,“一个啃窝头、吃咸菜的县委书记,一个时常在狂风、暴雨、沙漠、激流里奔波的县委书记,一个直到生命最后一刻想的仍是麦子长势、群众生活的县委书记,震撼人们心灵的不是他“县委书记”的耀人光环,而是一个共产党人心系群众、真抓实干、造福百姓的崇高风范。”
半个世纪前的5月14日,焦裕禄同志带着对兰考人民、对党的事业的无限热爱和牵挂离开了我们。焦裕禄同志临终前,身体已经极为虚弱,他用尽最后的力气留下了这样一句话:“请组织把我运回兰考......埋在沙丘上......活着我没有治好沙丘......死了也要看着兰考人民把沙丘治好”。这句临终遗言犹如一声震天响的呐喊,深深地落在了每一个共产党人的心里,是旗帜,是丰碑,是嘱托,亦是鞭策。焦裕禄同志的离去,我们无法挽回,可是,面对他给我们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我们该做些什么呢?时代给出了答案--把这种精神世代传承下去,让它生生不息,就是对焦裕禄同志最好的祭奠。
时代在变化,国际国内形势也在发生着深刻变革,我们的党也愈加成熟,带领曾经千疮百孔的祖国和人民走向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昨日的战火纷飞也静静地躺在了历史的长河里,可是共产党的立党宗旨没有变,振兴中华的使命没有变,共产党员不怕牺牲和奉献的品格也没有变。在各行各业,涌现出了无数的先进模范,前仆后继的“焦裕禄们”在续写着焦裕禄精神的内涵,在谱写着振兴中华的壮丽诗篇。
今天我们中的大多数人不必手举钢枪上战场,也不必寒夜灯下做棉衣。在迷茫的青年时代,无数次,我不禁自问,“你还可以为这个国家做点什么?”当我日渐成熟,答案也渐渐清晰。如同革命不分高低贵贱,一个人回报祖国的方式也可以有很多种,军人保家卫国,医生救死扶伤,教师教书育人,法官公正办案。无论身处哪一行业,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做精,就是对祖国最好的回报。
漫漫黄沙,可以把焦裕禄同志的棺木掩埋,却无法把他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消散;铲铲黄土,可以把焦裕禄同志的躯体覆盖,却无法把他对兰考人民的关切阻断;悠悠岁月,可以把你我的双鬓染白,却终究无法带走我们对千千万万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的无尽思念和追随。
我现在已是一名审判人员,在法院工作的三年时间里,我成长了很多,也收获了很多。我所身处的民事审判第三庭每天都会接待很多前来寻求帮助的当事人,尤其是那些请求获得工伤赔偿的残疾民工,面对他们期盼的眼神,我怎么忍心让他们失望呢?我深知,作为一名法官,应当与社会同呼吸、共命运,应当是正义的维护者。对于每一个案件,我都耐心接待当事人,把他们的问题当成是自己的问题对待,当我看见当事人露出满意的笑容,那一刻,我明白了自己工作的价值——为人民服务,哪怕一点点,哪怕只是一颗螺丝钉。我知道自己和先辈先进们还有很大差距,但我愿意在他们伟大精神的指引下,向他们靠近,学习如何做一个对得起人民的人,对得起“司法为民”这四个字的法官。
作者单位: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法院网